9月12日,财务处召开会议,传达9月11日上午召开的党风廉政建设协同监督联席工作会议精神。
此次会议是校党委《关于建立协同监督机制的意见》出台后召开的首次联席工作会议。校纪检监察机构主要负责人主持会议。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会议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要把党委(党组)全面监督、纪委监委专责监督、党的工作部门职能监督、党的基层组织日常监督、党员民主监督等结合起来、融为一体”的重要论述。会上,校纪检监察机构主要负责人阐述了《关于建立协同监督机制的意见》出台背景及意义,并对《关于建立协同监督机制的意见》进行了详细解读。与会者结合各自部门的职能和学校即将召开的第三次党代会,围绕党风廉政建设、协同监督等展开了讨论。会议还学习了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中央反腐败协调小组工作规划(2023-2027年)》精神,通报了二级党组织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专项检查情况。
部门会议强调,按照以上会议要求,应提高政治站位,正确把握协同监督的工作原则,要着力加强职责范围内的监督工作,要进一步建立健全统筹联动、信息共享、协作配合等机制,要坚决压实协同监督的政治责任。作为财务部门应知责明责、守责担责、履责尽责,以强力监督护航学校高质量发展。
附:党风廉政建设协同监督联席工作会议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