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快推进2017年财政专项经费和2018年日常经费预算执行进度的通知
各院部、部门:
根据省财政厅要求:2017年财政专项经费和2018年日常经费支付时限为2018年12月31日,请相关经费项目负责人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及时办理项目经费支出报销手续。
附件:2017年财政专项明细表.xls
财务处
2018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