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部门:
为做好暑期收费、报销工作,经研究并报请院领导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财务处值班时间:每周一、四全天。上午8:30--11:30为报销时间;下午2:
30--5:00为值班时间,不对外报销。
二、报销范围:除医药费报销、住房公积金提取、住房补贴提取三项业务之外的其
它业务。
三、如有关单位涉及函授生收费、支票领取等事宜的,请提前与财务处联系。联系
电话:83758157。
特此通知。
财务处
2015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