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处关于建立财务联络员制度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1-10-21 浏览次数: 692

财务处关于建立财务联络员制度的通知

各学院、部门:

为进一步提升财务服务水平,加强与各单位的沟通交流,广泛听取师生对财务处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更好地为教学、科研服务,特建立财务联络员制度,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财务联络员人员组成

财务联络员由财务处工作人员担任,具体分工如下:

序号

财务联络员

联系方式

对接学院

对接部门

1

田荔

56226292

13813915337

教科学院

学前学院

党办、校办

干师训中心(学管)

2

李烨

56226292

18761602519

生化院

城环院

组织部

统战部

宣传部

3

周婷婷

56226292

13951643128

数信院

物电院

纪委

发展办

离退休处

4

李晓寒

56226292 17712915864

文学院

外国语学院

国际交流处

教发中心

学报

5

赵翠芝

56226299

13512526311

音乐学院

美术学院

教务处

科研处

人事处

质评处

6

孙潇

56226292

18551746486

马院

商学院

学工处

团委(大艺中心)

招就处

7

华红霞

56226300

18014808670

体育学院

国资处

后勤服务总公司

保卫处

后勤处

8

贾怡

56226299

13851669952

传媒学院

审计处

工会

基建处

9

顾琪

56226293

15895895486

  

信息化办

图书馆

档案馆

10

杨阳

56226292

15851806185

  

继续教育学院

教育现代化研究院

二、财务联络员工作职责
1.政策宣传:宣传国家财经法律、法规、学校财务规章制度。
2.
咨询受理:受理师生的财经法规、政策、制度以及相关业务办理流程的咨询。
3.
业务引导:引导不熟悉财务处内部分工、岗位设置的师生到相关岗位办理业务。
4.
业务指导:定期或不定期到定点联络单位进行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等财务业务指导。
5.
信息收集:收集、整理师生对学校财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6.
信息反馈:对于无法即时办结的业务,向有需要的师生及时反馈业务办理进度和结果;对师生的投诉和建议,及时回复处理意见及整改措施。
7.
提供其他相关咨询指导服务。

三、财务联络员工作要求

财务联络员应做到主动服务、规范服务、精准服务、高效服务;对服务中遇到的财务问题,应及时协调解决;对对接联系单位所反映的学校财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应做好记录并及时反馈;对于一些疑难问题和特殊事项,应及时请示汇报。

请各单位安排一名工作人员与财务联络员对接,以便更便捷、高效地为师生服务。

特此通知。

财务处

20211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