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办理2020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通知
各位老师: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办理2020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公告》精神,2020年度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时间为2021年3月1日至6月30日,请教职工在规定期限内自行通过网上税务局(包括手机个人所得税APP)办理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
特此通知。
财务处
2021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