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范非法集资——“守住钱袋子,护好幸福家”
发布时间: 2020-06-28 浏览次数: 754

  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0年高校防范非法集资集中宣传活动的通知》(苏教办财函〔202015)要求,我校积极组织、动员相关学院、部门共同开展宣传教育活动,以提高广大师生风险防范意识。

一、非法集资的定义

非法集资是一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律规定,向社会公众(包括单位和个人)吸收资金的行为。非法集资行为需同时具备非法性、公开性、利诱性、社会性四个特征。

二、非法集资的危害

非法集资不可持续,犯罪分子通过欺骗手段聚焦资金后,挥霍、浪费、转移或者非法占用,参与者很难收回资金。严重干扰正常的经济、金融秩序。

三、非法集资的常见手段

1.承诺高额回报。不法分子往往编造天上掉馅饼”“一夜成富翁的神话,通过暴利引诱、许诺投资者高额回报。

2.编造虚假项目。不法分子大多通过注册合法的公司或企业,打着响应国家产业政策等旗号,经营项目由传统的种植、养殖行业发展到高新技术开发、集资建房、投资入股、售后返租等内容,以订立合同为幌子,编造虚假项目,承诺高额固定收益,骗取社会公众投资。

3.以虚假宣传造势。不法分子在宣传上往往一掷千金,采取聘请明星代言、进行社会捐赠等方式,加大宣传力度,制造虚假声势。

4.利用亲情诱骗。不法分子往往利用亲戚、朋友同乡等关系,用高额回报诱惑社会公众参与投资。有些参与传销人员,在传销组织的精神洗脑或人身控制下为了完成或增加自己的业绩,不惜利用亲情、血缘关系拉拢亲朋、同学或邻居加入。

四、如何防范非法集资

1.认清非法集资的本质和危害。

2.正确识别非法集资活动。

3.增强理性投资意识。

4.增强参与非法集资风险自担意识。

五、非法集资的主要表现形式

1.看广告”“赚外快”“消费返利为幌子的;

2.以境外投资股权、期权、外汇、贵金属等为幌子的;

3.以投资养老产业可获高额回报或免费养老、以房养老等为幌子的;

4.以私募入股、合伙办企业为幌子,但不办理企业工商注册登记的;

5.以投资虚拟货币、区块链等为幌子的;

6.扶贫”“互助”“慈善”“影视文化等为幌子的;

7.在街头、商场、超市等发放投资理财等内容广告传单的;

8.以组织考察、旅游、讲座等方式招揽老年群众的;

9.“投资、理财公司、网站及服务器在境外的;

10.要求以现金方式或向个人账户、境外账户缴纳投资款的。

请大家牢固树立起参与非法集资,损失了,自己担的风险责任意识。广大师生员工如果遇到上述情形,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举报:

☑ 12345电话

☑ 江苏政务服务APP

☑ 微信公众号江苏12345在线金融举报专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