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相关事宜的通知
各位教职工:
为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和《国务院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发〔2018〕41号)等文件精神,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请各位教职工登录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电子税务局网站,网址:https://etax.jiangsu.chinatax.gov.cn/jx/index.html,查阅新个人所得税法专栏中《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操作办法(试行)》,学习了解有关税法知识和申报指南。
二、为保证财务信息数据与税务系统的一致性、准确性,我校拟采用税务部门推荐的远程办税端采集个人专项附加扣除信息。
(1)手机APP端:下载“个人所得税”APP
(2)Web端:登录https://its.jsgs.gov.cn/
三、为了及时准确做好2018年决算及2019年1月份工资发放工作,1月份工资中暂不办理个税专项附加扣除。根据接收的信息数据,财务处拟从3月起办理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扣缴时间的顺延不影响教职工全年实际抵扣税额。
特此通知,望相互转告,谢谢合作!
财务处
2019.1.5
附件: 图解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doc
自然人办税服务平台(个人所得税APP端)操作指南 .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