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召开科研经费管理自查自纠工作动员会议
发布时间: 2014-04-28 浏览次数: 602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省属高校科研经费管理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精神,切实加强科研经费管理,促进我院科研事业健康、可持续发展,4月24日下午,我院召开科研经费管理自查自纠工作动员会议。院纪委书记、科研经费管理自查自纠工作小组副组长刘青平,2012年以来主持市(厅)级以上科研项目负责人和学校重点科研项目负责人等参加了会议。会议由常务副院长、院科研经费管理自查自纠工作小组组长周成平主持。

    院党委副书记、副院长、科研经费管理自查自纠工作小组副组长程建军作动员讲话。程书记指出,教育部、财政部、省教育厅连续下发文件,要求切实加强高校科研经费管理工作。近几年来,我院科研工作取得跨越发展,经费总量大幅提高,项目类型迅速增加,必须切实加强科研经费管理制度建设、内控监督机制建设,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科研经费的预算管理、支出管理和绩效考核。为此,程书记提出了三个方面的要求:第一,要高度重视科研经费管理的重要性。科研经费是学校经费的重要组成部分,学校、院系和项目负责人都要各司其职,明确责任;第二,要知道什么是违规。要严格执行上级文件要求,严格按照预算批复或合同(任务书)的支出范围和标准使用经费,严禁违规使用经费。尤其是纵向科研经费要严格按文件规定执行,横向科研经费要严格按合同使用经费。第三,要正视目前我院在科研经费管理方面存在的一些违规现象。要通过本次科研经费管理自查自纠,能做到以查促改、以查促建,认真整改好我院在科研经费使用、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建立健全我院科研经费管理各项规章制度,高质量、高标准地做好迎接下半年省教育厅的专项检查。

    周院长在会上同时强调,希望所有项目负责人:一是要思想高度重视;二是要认真学好文件;三是要自查自纠到位。凡未自查自纠到位的,暂停科研经费报销工作。

    会上,科研处处长徐国华传达了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对《江苏省省属高校科研经费管理办法》进行了解读,并对自查自纠的材料要求作了辅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