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科研经费管理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4-04-26 浏览次数: 2931

苏师院财〔20141

 

 

关于开展科研经费管理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

 

各单位,各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省属高校科研经费管理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苏教办财〔2014〕6)等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科研经费管理,促进我院科研事业健康可持续发展,经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在全院范围内开展科研经费管理自查自纠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重点

本次自查工作重点是全面摸清学校现有的科研项目规模、经费总量、管理模式等情况,科研项目管理、经费管理及制度建设情况,科研经费的预算管理、支出管理、绩效管理情况,内控和监督机制建设及执行情况等。重点对2012年以来由本院教职工主持的市(厅)级以上科研项目、学校重点科研项目,以及2012年以前的虽已结题但经费尚未使用完毕的市(厅)级科研项目经费管理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在摸清情况的基础上认真做好自纠工作。

二、工作安排

1.4月11,院党政联席会议,专题研究科研经费管理自查自纠工作。

2.4月14,召开工作小组会议,具体部署科研经费管理自查自纠工作。

3.4月23,召开科研项目负责人会议,进行自查自纠工作动员。

4.4月23-5月16,项目负责人完成自查自纠工作,填写《科研经费管理自查自纠情况表》,连同主持的科研项目《任务书》或科研合同(复印件)报工作小组。

5.5月16-6月15,工作小组组织抽查。

6.6月15-6月30完成全院科研经费管理自查自纠工作,并上报省教育厅。

三、工作组织

成立院科研经费管理自查自纠工作小组。具体名单如下:

  长:周成平

副组长:程建军  刘青平

  员:章跃一  徐国华  卜玉平  张其飞

工作小组下设办公室

  任:章跃一(兼)

副主任:徐国华(兼)

  员:张        李业正  谢爱香  朱明清 

            戴思薇

四、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单位、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开展科研经费管理自查自纠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要将科研经费管理工作作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校风学风建设的重要抓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安排,全面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工作。

2.加强宣传,精心组织。各单位、各部门要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加强中央部门所属高校科研经费管理的意见》(教财〔2012〕7)、《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科研项目管理的意见》(教技〔2012〕14)、《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高校科研行为的意见》(教监〔2012〕6)以及《江苏省省属高校科研经费管理办法》(苏教规〔2013〕4)等文件要求,加强宣传教育,组织认真学习,全面理解文件内涵,准确把握政策要求,深刻吸取案件教训,进一步增强依法依规管理使用科研经费的责任感和自觉性;要在院工作小组的领导下,积极配合,主动参与,严格要求,高效工作,确保自查自纠工作顺利开展并落到实处。

3.落实责任,及时整改。各项目负责人要对照科研经费管理有关规定和要求,认真排查问题,深入分析原因;对自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按照有关规定及时整改,责任到人。今年,省教育厅将在各高校自查自纠的基础上,于下半年组织专家或委托中介机构进行专项检查,对自查自纠后仍然存在严重违法违纪行为的,将依法依纪严肃查处。因此,请各单位、各部门和各项目负责人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做好科研经费管理的自查自纠工作,高质量地迎接省教育厅的专项检查。

 

附件:科研经费管理自查自纠情况表

 

江苏第二师范学院

2014416

 

 

 

 

 

 

 

 

 

 

 

 

 

 

 

 

 

 

 

 

 

江苏第二师范学院院长办公室              2014年4月16印发